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的原则是什么
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
党内选举为什么选举要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党章规定,在党内选举中,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选举或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或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使选举人免除顾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可能出现的某些违反党内选举规定的行为,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党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是什么
大会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
(1) 按照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主持大会。
(2) 组织代表审议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
(3) 提出并组织代表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4) 提出需提交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有关候选人建议人选,并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主持大会选举。
(5)起草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6)讨论决定代表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正式选举时如何确定当选人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