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2024年8月29)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开创、坚持和发展的现代化,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核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成效如何,直接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在地包含着党的建设制度的成熟和定型;另一方面,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进,为有效应对“四大考验”、化解“四种危险”,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解决制度建设滞后、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 在新征程上谱写改革开放新篇章,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首先,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严格监督问责,深入解决好乱作为问题。其次,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深入解决好不作为问题。再次,要细化实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肃处理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深入解决好不敢为问题。最后,要加强理论武装,有的放矢地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分类抓好专业化培训,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深入解决好不善为问题。
在新征程上谱写改革开放新篇章,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要不断严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抓好中央和国家机关这个“最初一公里”、地方党委这个“中间段”、基层党组织这个“最后一公里”,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把各领域广大群众组织凝聚好。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要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探索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要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决定》系统阐述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第一个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首先就要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要领导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同时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要围绕解决突出矛盾设置改革议题,优化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始终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式组织和带领人民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各级党组织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不断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不断创新和改进党的领导体制,包括构筑新型的党政领导体制,建立党与人大的新型体制,创建新型的政党关系和党团关系等;要创新和改进民主集中制、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的决策制度等党的制度;要不断提升包括党的领导能力、科学判断形势能力、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依法执政能力以及总揽全局能力等在内的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
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
在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永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和清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锐意进取,发扬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使党的面貌焕然一新,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更好肩负使命任务、创造新的伟业,必须一以贯之发扬改革精神,始终坚持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把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提出明确具体的思路举措。首先,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建章立制、推进制度创新,同时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其次,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促进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最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体现到实际行动中。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扎实做好巡视工作;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的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要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形成有力有效的纪法震慑,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来源:学习强国)